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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强制执行还要自己去逮住被执行人吗?
一般不需要你去逮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法官会查询被执行人房屋、车辆、存款等情况,但如果没有且被执行人找不到,因为相对执行法官,你本人可能会更清楚被执行人的情况,需要你提供线索。
法律分析
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一般来说,执行法官首先会电话联系或者快递执行文书给被执行人,并要求被执行人填写提交财产报告表。被执行人是需要到法院领取执行文件,在规定时间提交财产申报表。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会冻结被执行人的所有账户、银行卡、甚至微信、支付宝上的钱,如有固定资产,还会冻结、查封固定资产。以上属于执行情况比较良好的情况,但大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甚至根本找不到被执行人,这时候,就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需要拿着执行法院的调查令去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状况、银行存款状况甚至需要打听被执行人在哪等等,只有这样,才可能执行到财产,但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就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帮我找到人吗?
在民事案件中申请执行案件法院负责找人吗,法院没有义务找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法院负责找人吗,如果不知道被告在什么地方,起诉法院都不会受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条件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人。能不能找到人,并不影响起诉。如果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法院负责找人吗了该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是要送达被告人的,这需要原告提供被告人的地址,如果找不到人的,那只能进行公告送达。
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要有明确的被告,最好是向法院提交他的准确地址,不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被告人根本都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根本找不到人,法院不是侦查机关,不会替原告去找的,公告让被告来开庭,被告不来的话,那就只能是缺席判决,就算是判原告胜诉,那也是没有意义的,根本就没办法执行原告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申请执行案件法院负责找人吗;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执行局会到家里找人吗
执行局不会到家里找人。如可以找到被执行人的名下的房产,也就是其居住的地方,但本人逃避不见面,这并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这个财产不是在被执行人名下,而是在被执行人父母或子女的名下,就无法执行。如果是其配偶,就可以执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成年家属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起诉后,人找不到,法院是否有权帮忙找人呢?
一、法院没有义务寻人,但可以在当地法制报和法院公告栏发布缺席开庭公告,通过广而告之方式,让司法程序继续进行。
二、以我之见,能否找到被告不关键,能否找到被告财产才是关键,即使被告失联,查封冻结被告财产,一样可以维护原告权益。
三、那么,如何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呢?别急,听我说,既然已经立案,说明原告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可以通过这一线索,顺藤摸瓜,调查取证:
1、律师持介绍信、委托书和律师证复印件到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资料,被告户籍地址、配偶身份信息尽显;
2、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户籍地址,到房产部门调取房产内档,该房产如果登记在被告或其配偶名下,可以查封;
3、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资料,根据资料显示内容结合债权凭证,决定是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
4、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劳动局调取社保、退休金、公积金信息,以及工作单位和工资账号等信息,便于查封划扣;
5、根据身份证号码,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令,到银保监会,车管所、银行、工商等部门调取保险、股票证劵,车辆、银行流水、股权等个人财产线索。
四、查封对方有效财产线索,原告变被动为主动,等到判决生效执行时,被告大概率会主动上门求和。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就如同篮球赛场上的执法裁判秉公执法即可,找人的任务于人民法院而言肯定不适合。
原告起诉后,被告无影无踪。怎么办?
我以为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给被告。在“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开庭并判决。被告即使没有收到《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亦“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仍然必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
“公告送达”是法律规定的送达形式。全国法院系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必需刋登在《人民法院报》(北京)上。经过法定时间后《民事判决书》即可生效。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于 2022-08-03 07:11:57 回复
发布于 2022-08-03 02:12: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