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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微信上面的转账记录,能否证明是借贷的关系?
- 2、网络聊天记录也可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 3、微信聊天记录可否证明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 4、借钱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 5、借钱不还,微信记录有明确说明是借对方,那可以当证据吗?
微信上面的转账记录,能否证明是借贷的关系?
如今,不少人借钱都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直接进行转账。这样虽然方便了不少,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对借贷关系的认定不好处理。
微信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借款证明的,但仍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钱是借出去的,仅有转账记录是不够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因为支付宝、微信支付的使用场合多样,其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发生的原因不单单是借款,还有其他很多种情形,如支付货款、偿还债务等。
目前来说微信、支付宝、QQ还没有完全实现实名制。如果通过文字聊天形式借款,很难证明借钱的人就是你要起诉的人。如果你朋友不还钱,只说自己的微信号被盗号了,借钱人不是本人等理由来否定和你之间的借贷关系。此时,你的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证明是跟操控微信的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因此,如果你仅凭微信转账记录而无相对应的债权凭证作印证有可能无法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目前,借条方式虽然传统,但是,这是对债权人最有利的一种主张债权的借款方式。借条上写明利息、还款日期、债权人和债务人基本信息,并摁手印或盖章,一旦出现纠纷,很容易辨别。
不过,如果可以在转账时,备注成借给对方的钱,那么既可以得到证明。或者给对方转账前,双方为借钱互相沟通的聊天记录,出借人另外保存一起证明的,那么也可以得到证明。
并且,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中,要有双方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借款用途等信息。如果通过微信转账后,出借人有要求借款人做出明确回复,是否收到钱款,并约定还款期限,即可以更为直接地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网络聊天记录也可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首先,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网络聊天记录多以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为主,而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界面显示出来的聊天主体均具有特定的昵称,举证责任人需举证证明该昵称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这可以通过到提供聊天软件服务的相应服务商处调取QQ和微信号码注册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证明。另一方面,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表现为内容的真实性。
由于网络聊天记录以计算机数据技术为支撑,具有易复制性和易破坏性的特定,在数据提取过程可以通过特定的计算机技术进行复制、修改和删减,因此,在网络聊天记录的提取过程中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至关重要。在实践操作中,举证责任人可以采取聘请提供聊天软件的服务商技术人员进行信息提取或者对提取的聊天记录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寻求适格证人作证,在证人的监督下进行聊天记录的提取,这些方法均可以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对于聊天记录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将手机或电脑上的聊天界面进行拍照或者截屏后打印,也可以是通过特定技术将聊天记录提取出来后打印或者存贮在特定的设备或者介质中,将特定的设备或者介质提交给法院。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二是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三是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
微信聊天记录可否证明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聊天记录认定借贷关系,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第三,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法院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种类实行有限列举的方式,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两人的聊天很大部分也属于私聊,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找律师网的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是其证据效力较低。原因在于聊天记录认定借贷关系:微信聊天属于虚拟内容,取证方式较难,且难以证明微信昵称就是聊天记录认定借贷关系你要起诉的当事人本人,因此,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法律猫律师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收集。
借钱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法律分析】
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
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聊天记录认定借贷关系;
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作为判决的直接证据,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聊天记录认定借贷关系;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钱不还,微信记录有明确说明是借对方,那可以当证据吗?
微信转款记录,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中是否包含有利信息?
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提醒:
1、微信转账截屏的效力等同于微信转账记录,也必须要有有利信息的证明才可以,有能够明确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
2、微信借款时不妨将双方的借贷关系说清楚,然后将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共同截屏,如此才能作为一份完整的证据。
3、在仅有微信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微信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发布于 2022-07-15 19:25:04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5 20:55:19 回复